昨天,一名 iOS 开发者在 Reddit 发帖称,Oracle 向其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将一款 App 从 App Store 下架,因为 App 名字中包含“JavaScript”字眼,而 Oracle 拥有 JavaScript 在美国的商标权。
引起问题的 App 名称为“HTML5, CSS, JavaScript, HTML, Snippet Editor”,值得注意的是,这个 App 并不起眼,App 最后的更新日期是 2014 年,该开发者并没有从中获得很多的利益。
事件背景
JavaScript 由 Brendan Eich 于 1995 年发明,最初叫做 LiveScript,当时就职于 Netscape 公司的 Brendan Eich 计划将 1995 年 2 月发布的 LiveScript 同时在浏览器和服务器中使用。为了赶在发布日期前完成 LiveScript 的开发,Netscape 与 Sun 公司成立了一个开发联盟。此时,Netscape 为了搭上媒体热炒 Java 的顺风车,临时把 LiveScript 改名为 JavaScript。
Sun 公司则在 Netscape 浏览器发布的前几天申请了 JavaScript 的商标,后来 Sun 公司被收购,商标落到 Oracle 手里,这也为今天我们面临的处境埋下了祸根。
事件影响
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 Oracle 找一个小小的 iOS 开发者发难,而不是一些更大的公司,因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 JavaScript 的公司比比皆是。有人认为这是利用了美国法律,美国法律是判例法,只要第一个案子做出了判罚,后面的同类案件基本都会遵循该案例来宣判。小的开发者因为无力支付诉讼费用很有可能放弃上诉,Oracle 只要赢下第一个案子,后面就可以对大公司的侵权按例索取高额赔偿金。
前段时间我们报道了 Oracle 对 Google 的 Java 侵权案,Google 面临高达 88 亿美元的赔偿。一旦本案最终演变成 Oracle 想要的情形,那么 JavaScript 将成为 Oracle 法务部门又一把锋利的武器。
在 Reddit 上已有开发者讨论是否要从此弃用 JavaScript 这个名称。
事件链接:
https://www.reddit.com/r/javascript/comments/8d0bg2/oracle_owns_javascript_so_apple_is_taking_down_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