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9年新年钟声的敲响,我们彻底挥别了2018。然而对于每个人来说,进入2019年第一个疑问很快就到来了!随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正式实施,为保障每个纳税人都能尽早享受到个税改革的减税红利。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中,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功能正式上线。而疑问在于,这个东西究竟应该怎么用?到底有什么用?带着网友的众多疑问,小编也开始探索个税抵扣填报在APP端的整个流程,希望通过小编个人的经历,来为大家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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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APP究竟怎么用?

“个人所得税”APP附加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究竟有什么用?

  总的来说,个人所得税的六个专项扣除是一个政府给予纳税人的福利政策,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说得通俗易懂一点,上有老、下有小、家有房的各位纳税人,以后缴税的负担可以减轻不少。

  实测开始

  实测地点:北京市

  实测工具:装有“个人所得税”APP的iPhone手机一部

个人所得税APP
个人所得税APP

  从理论上来说,大家只需要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后,通过实名注册,获取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软件操作界面,就可以看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界面了。下面,小编就将自己亲测的步骤一步一步的分享给大家:

  首先,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第一步是要进行实名注册,这里我们可以选择刷脸登陆,只需要填写身份证件信息与姓名,即可进行面部识别,识别后,再填写登录名、密码、手机号码、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即可轻松完成软件的注册。

实名注册
实名注册

  注册后,我们在软件的首页便可看到六项可以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选项,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小编此次首先测试了住房租金的填报。

注册后的首页信息
注册后的首页信息

  点击“住房租金”后,我们可以看到相关的提示信息,信息提示填报前,我们需要准备好住房租赁信息(如合同编号、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房信息)、工作城市信息(主要工作城市)以及扣缴义务人信息(选填)。看过提示后,点击准备完毕,便可正式进入填报的过程。

点选“住房租金”后的提示信息
点选“住房租金”后的提示信息

  进入填报页面,我们可以看到,软件又给出了一个提示,提示显示“若您已填报住房贷款利息,请勿填写本表,否则可能导致政策适用错误,影响个人纳税信用甚至违反税收法律。”也就是说,住房租金填报与住房贷款利息填报两项是相互冲突的,进行减税红包领取的过程中,仅可享受其中一项。另外,在没有额外提示信息的条件下,我们可以默认为其余四项与这两项是可以相叠加的。

  从步骤表来看,填报的过程一共分为四步,基本信息、租房信息、配偶信息以及申报方式,总的来看步骤比较简单,一目了然,并容易上手。

主要信息的填写
主要信息的填写

  接下来进入信息的填写,首先选择需要扣除的年份,之后便是租房及租赁合同上的基本信息。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在于出租方类型。笔者在填写过程中遇到了一些疑问,相信很多人也与笔者一样。笔者租住的是“自如”的租赁房,合同上,也写明了是与自如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但在填写出租方类型时就开始犯愁了,究竟应该与合同一致填写组织呢?还是应该选择自然人,并填写房主信息呢?目前,官方对此并没有一个具体解释。而自如方面的管家前期一直告知填写组织,但后来,又改口了。

  自如方面最新的解释如下:

自如客户群内截图及自如方面的通知
自如客户群内截图及自如方面的通知

  随后,在自如管家处,笔者也得到了这样的回答:

两名自如管家的回复,均表示填写房主信息没有问题
两名自如管家的回复,均表示填写房主信息没有问题

  于是,笔者便在这里选择填写房主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配偶信息,笔者无配偶,于是点击下一步,进入到申报方式的选择。

申报方式选择
申报方式选择

  申报方式的选择上,也是需要注意一下的。申报方式包括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1.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则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在年度自行申报时才能享受扣除,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该种申报方式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 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则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项目,点击【更新】,可以获取选择企业扣缴申报的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

如果需要公司帮忙处理减税事项就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如果需要公司帮忙处理减税事项就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通过远程办税端(如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但仍希望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这时,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选择,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全量推送至单位,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扣除项目,点击更新,即可以获取员工已经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扣缴单位根据大家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如果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大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需要再次提醒,如果选择在单位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的。大病医疗支出第二年度3月1日到6月30日汇算清缴时再扣除。

  通过远程办税端(如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也直接选择在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会在汇算清缴期内,根据已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及纳税申报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以上是比较官方的解释,笔者也咨询了公司的相关行政人员,得到的回复是这两项信息可简单理解为,如果不想个人比较麻烦,直接让公司帮忙抵扣减税,就直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项即可。

填报完毕后的成功提示页面
填报完毕后的成功提示页面

  就这样,填报工作就成功完成了,总的来说,整个过程还是非常的简单快捷,除了个别信息填写的疑问外,整体过程算不上繁琐。

继续教育(左)子女教育(右)的准备事项
继续教育(左)子女教育(右)的准备事项

  其他几项的填报流程与住房租金的填报流程类似,需要注意的是“赡养老人”是指被赡养人年满60(含)周岁,其他并没有太多需要额外注意的选项。

大病医疗(左)与赡养老人(右)的准备事项
大病医疗(左)与赡养老人(右)的准备事项

  最后一个问题:我所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什么时间生效?

  一般来说,当月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纳税人指定了扣缴义务人申报的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在三天后即可下载。纳税人可通知自己的扣缴义务人(公司)下载,以便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工资、纳税申报等情况下使用。为保护纳税人的隐私,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作脱敏处理。

  如果纳税人选择了自行申报,则需要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怎么样,在看了笔者的实测过程后,你是否对于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报专项扣除信息有了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呢?笔者也是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目前对于新个税法不太清楚处于迷茫状态下的朋友一些必要的帮助!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本文转自手机中国网站,原文地址http://www.cnmo.com/news/652375.html